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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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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来源:瓦房店市义勇小学点击数:更新时间:2008-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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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校: 2008年中小学寒假将至,为了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07]208号)和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8年中小学寒假,小学、初中学生自1月18日始至2月29日止。3月1日、3月2日双休日,3月3日开学;小学、初中教师自1月25日始至2月24日止,2月25日上班;高中学生自1月26日始至2月29日止,3月1日开学;高中教师自1月30日始至2月24日止,2月25日上班。学校行政和后勤人员在切实做好期末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放假时间应不少于20天。寒假期间,中小学召集日全市统一规定为1月31日、2月15日、2月28日。 各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总结本学期各项工作和制订新学期的工作计划。教研部门可根据情况安排好新学期的教学研究、教材培训等活动。要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转变教育观念,勇于参加教改实践,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开创基础教育改革的新局面。 二、各小学、初中要利用好期末考试后、放假期间,集中进行地方课程中规定的各项专题,严禁提前讲授新学期课程。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秋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教基〔2007〕19号)精神,从本校安全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需要,将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开展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在寒假之前要集中进行一次预防交通事故、食品安全、烟花爆竹燃放、过冰溺水、防火、防中毒、防暴力、防触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放假之前,各学校要在前一阶段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对校舍、教学设施安全、防火安全、饮用水、食品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重点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认真进行整改,确保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假期期间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采取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安全。任何情况下不得组织学生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杜绝各级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假期期间要严格执行学生非正常伤亡报告制度。 各学校要做好假期值班护校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对建设及调试好的设施设备,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三、各中小学放假前,要普遍对学生进行一次法制教育、感恩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文化影响,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看有不健康内容的书刊、录像;不进营业性歌舞厅等未成年人不宜涉足的娱乐场所;杜绝各种不良嗜好,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形式要生动活泼,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针对性。 要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有条件的学校,要向学生开放学校的计算机网络设施,指派教师指导学生登录网站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有关法规,严于自律,远离网吧;在家庭和学校上网学习、娱乐时,不登录浏览未成年人不宜浏览的网站,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危害。 四、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开展中小学生的道德实践活动。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通过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社会调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作为规定性作业,各学校要确立假期综合实践活动主题,让学生自主选择活动范围和内容,组成小组或个人自主进行实践活动,开学以后各学校要组织专题汇报,并将完成情况记入学生的考核记录。要重视残疾学生的寒假生活,围绕“爱心手牵手、残健永相伴”主题,组织普通学校与特教学校开展“一助一”结对子献爱心等活动。 为了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各学校要自主设计或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科普知识讲座、科技制作、影评、读书征文、公益劳动等活动。寒假期间,各学校的操场以及阅览室、体育馆等学生活动场地、设施要向本校学生开放。 要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打工,坚决抵制社会上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非法招工行为,尤其要警惕和抵制企业、中介机构在假期以社会“实践”、“实习”为名组织在学的农民工子女非法打工行为。 五、各小学、初中、高中在假期要组织和指导教师通过校本教研、经验交流等形式,研究和解决课程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将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政策和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继续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好课程改革教师的培训工作,对已进行课程改革年级的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实施再培训,同时也要对未进行课程改革年级的教师进行必要的前期培训。要鼓励和引导教师利用寒假进行自我学习,继续开展教师自主阅读教育名著活动,促进教师提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学校要做好师资培训、应用研究等工作。 六、寒假前,学校要召开家长会,把市教育局制发的《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致全市中小学教师的一封信》发到家长和教师手里,学校要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寒假生活,不盲目让学生参加各种文化补习班,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市教育局制发的《致全市中小学教师的一封信》,开展“倾听学生心声、共话明天教育”活动,即通过教师和家长倾听学生的想法和要求,共同研究下步教育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假期期间,要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学校、班级要与学生建立通畅的联系,随时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学校要主动与家长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在寒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督促子女完成学校布置的假期作业和读书计划。班主任教师要有计划地进行家访,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子女要做好思想和心理工作。 七、要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若干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05]102号)精神,学校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日期或提前开学。要严格控制学生的书写作业量。坚持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它年级的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中学各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30分钟。 要严格贯彻《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07]208号)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五坚持”和“五不准”,严禁学校在职教师以及非教育机构占用学生休息时间有偿补课和上新课。各学校校长要承担起规范办学行为中的重要职责,按照市教育局承诺制和承包责任制的要求,扎实做好制止教师乱补课工作,市教育局将认真查处假期乱补课、乱收费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者将给予惩处。 瓦房店市教育局 二OO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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